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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1018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12-04 |
发文机关:政府办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山西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情况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7-12-04 |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1320号),长治市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长政依法行政办字[2017]1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下列单位和人员作为山西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对象。
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1个
平顺县人民政府
全省依法行政先进个人1名
武鹰,平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4日至1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向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55-8922138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