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4日
平顺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平顺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以幼儿和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构建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情况
2011年,我县编制并实施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学前教育管理日益规范,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27所,其中县城3所,农村24所。市级一类幼儿园(同时也是省级示范园)1所,二类园1所,三类园14所,四类园11所。通过市级验收的乡镇中心园8所。全县在园幼儿252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2%。全县幼儿教师共202人,学历合格率为80%,专业合格率为36.1%。
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后,我县的学前教育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短缺,公办幼儿园层次相对偏低,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没有得到发展。二是学前教育成本分担运行保障机制相对滞后。三是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严重短缺,教师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四是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现象依然存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提高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例,新增资源重点向偏远山区和困难群体倾斜。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予举办幼儿园,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多样化服务。实现教育起点公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适龄儿童上学所需。
(二)注重可持续发展。确立政府投入、举办单位投入与家长合理分担相结合的运行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使幼儿园运转能力、师资队伍水平、保育和教育质量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
(三)强化政府责任。政府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在规模以上新建移民小区和改扩建居民区,科学规划和配套设置幼儿园。进一步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四个重点”:重点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提高保教质量;重点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克服“小学化”倾向;重点做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切实加强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动态监管;重点加强幼教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力争至2016年,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布局更加合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现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二)具体目标
——2014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全县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36.1%以上,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以上。
——2015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5%以上;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县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38%以上,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8%以上。
——2016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全县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50%以上,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五、主要措施
(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1、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2014年—2016年,积极拓展发展公办幼儿园的渠道,新建5所中心幼儿园和1所农村幼儿园;改扩建9所农村幼儿园。
2014年新建幼儿园2所,龙溪镇龙溪幼儿园、苗庄镇苗庄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3所,分别是西沟乡西沟幼儿园、北耽车乡实会幼儿园、石城镇向阳庄幼儿园。
2015年新建幼儿园3所,分别是:阳高乡阳高幼儿园、北耽车乡王曲幼儿园、石城镇石城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1所:青羊镇王庄幼儿园。
2016年新建幼儿园1所:北社乡北社幼儿园。改扩建农村幼儿园5所,分别是:北社乡广武幼儿园、青羊镇羊井底幼儿园、虹梯关乡槐树坪幼儿园、北社乡东禅幼儿园、北耽车乡车当幼儿园。
采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配齐配足幼儿园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对原有公办幼儿园进一步进行园舍改造、设施设备更新,保证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2、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体制机制,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3、制定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结合县域实际,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和资金运行等方面的监管。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范围,对认定程序、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质量监管、财务审计等做出具体规定,科学核算办园成本,确保公共财政的投入能够用到实处。指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科学保教,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重。
(二)加强学前教育内涵建设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围绕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根据省、市、县幼儿师资培训计划,2015年底完成对幼儿园教师和园长的全员专业培训。编办、人社等部门要加快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和幼儿教师核编、配备工作,规范聘用标准和严格幼儿教师准入制度,至2016年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
2、提升保育教育质量。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优质幼儿园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14〕50号),按照“分步走、全覆盖”的工作思路,省级示范园、优质幼儿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提高薄弱园办园水平,缩短园际间差距,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幼儿园质量等级评价标准及建设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研究探索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教育内容、方式和途径,彻底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
3、完善幼儿园监管机制。重视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保教质量、教职工资质、工资待遇与社保、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和年检。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消除无证办园现象。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实现对幼儿园资质、师资状况、收费等基本信息公开。
(三)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1、建立长效经费运行保障机制。实行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逐年提高。按照省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继续设置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合理分担幼儿园成本。建立幼儿园等级评价制度。依法落实《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联合审计部门核定其基本办园成本,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其它提供普惠性服务幼儿园的补助标准,实现政府、举办单位与家长共同分担办园成本,逐步解决“入园贵”问题。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财政、编办、审计、人社、卫生、公安、国土、消防、物价、安监、民政、市场和质量监督、妇联、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协调全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师资编制、财政经费、房屋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消防安全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统筹科学管理。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和保障水平方面的责任。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三)建立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定期检查制度和通报制度,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力度不够的,加大问责力度,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印发